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巡察工作

2017-09-06 15:49: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我市市区党委巡察制度,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近日进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巡察工作。 

 

9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万爱国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本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市委巡察办主任平凡就如何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等三点工作要求,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朝晖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万爱国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市委组建并派出巡察组,对下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是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

万爱国提出,市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政治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组主要通过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根据需要“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专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平凡强调,深化政治巡视“站位要高,突出‘四个意识’;定位要准,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方位要明,突出标本兼治”的新认识,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要把讲政治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于巡察监督的全过程,强化政治观念,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增强政治觉悟,切实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导向作用,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平凡要求,市住规建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充分信任巡察组,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的过程,通过巡察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纠错,不断促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市委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围绕这次巡察任务,认真、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联络组,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在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促进市委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职责,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朝晖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一巡察组来我局开展巡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局政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我局党的建设的一次“综合会诊”,也是对我局党组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对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的建设工作,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协助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正视问题、纠正不足、改进作风,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巡察期间,巡察组无论要调阅哪一方面的资料,约谈哪一科室部门的同志,了解哪一方面的工作,都必须主动配合,只要巡察组有要求、有任务,都优先完成巡察组安排的任务,做到巡察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我局党组对巡察组查找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一件一件落到实处,立行立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以坚决的态度、果敢的措施,及时、认真、全面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了事。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8月底至9月,对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特设立受理电话和信箱,受理电话:0756-2227832、18807560072(上班时间接听);邮寄:珠海市海滨北路15号第一巡察组收;专门互联网信箱:18807560072@163.com;同时在珠海市海城路32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大楼)一楼设置“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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